日前,國務院印發《美麗中國建設“十五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部署了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全面實施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新污染物治理是“十四五”時期黨和國家進行戰略謀劃并系統推進的重要任務,已取得顯著成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得到全面貫徹實施,成立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部際協調小組,發布首批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制定新污染物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與配套標準,全面淘汰8種類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初步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2026年3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將“國家建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寫入法典,為強化新污染物治理奠定了法治基石。《規劃》將“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列為重大工程之一,為強化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政策支撐。我們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立足“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基礎,錨定到2035年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的目標,從體制和機制建設、清單和任務落實、科技和產業支撐等方面強化新污染物治理,以新污染物治理實效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完善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生態環境法典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分析研判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形勢,制定完善相關標準,組織開展調查監測,有效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持續完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部際協調小組機制,定期會商,聯合行動,不僅可以確保國家層面的戰略和政策有效傳達和落實,而且能推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加強化學物質污染風險管控,形成“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在部門層面,打通壁壘,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和監測預警機制,打破“數據孤島”,讓新污染物的生產、進口、儲存、運輸、銷售、使用、處置等全環節信息能夠互通共享,為精準治理提供支撐。在地方層面,建立多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共同開展聯合調查、聯合執法,共享數據和信息,避免“各管一攤”。以新污染物治理為抓手,推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的制定和發布,加快制修訂化學物質污染風險評估、新污染物調查監測等一系列技術標準,為篩查、評估和管控提供統一規范和科學標尺。強化考核銜接,將新污染物治理任務納入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污染防治攻堅戰等考核目標,加快與現有環境管理制度深度融合,將新污染物的環境風險篩查評估要求納入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并將其管控要求融入排污許可管理,從源頭準入到事中事后監管,實現覆蓋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風險管控。推動新污染物治理與現有的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等制度體系相融合,將其逐步納入污染防治常規工作范疇。加強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執法監管,要求相關企業依法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溫室氣體排放信息等生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推動新污染物治理清單和任務落實。我國是化學物質生產和使用量最大、種類最多的國家之一,必須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技術可行性,循序漸進開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生態環境法典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化學物質污染風險評估,制定公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并適時調整,明確禁止、限制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是銜接科學評估與行政管理、統籌國家目標與地方執行、貫通國際承諾與國內行動的關鍵載體,必須做到科學精準、操作性強。建議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成立專門的清單審查工作組,制定清單動態調整技術規范,對擬新增納入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的化學物質進行審查。我國不同區域(流域)、省市和行業新污染物問題差異很大,可探索建立“G+X”新污染物清單制度,因地制宜防控新污染物的環境風險。其中,“G”是國家統一要求管控的新污染物,筑牢全國統一管控底線;“X”是根據區域(流域)、省市、行業新污染物特點要求管控的物質。部分省市在“十四五”時期已經開展了探索實踐。新污染物治理是美麗中國和健康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必須將治理工作思路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作為”。落實生產、進口、儲存、運輸、銷售、使用、處置等全環節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任務,明確重點任務清單、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確保任務閉環管理。
加快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和產業發展。新污染物治理也是發達國家正致力于解決的問題,值得借鑒的成功經驗非常有限。為此,應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專項頂層設計,聚焦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藥物和個人護理品等環境風險較高的新污染物,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新材料及創新技術范式,系統開展“篩、評、控”全鏈條攻關,研發監測、預警、治理和綠色替代等關鍵技術。堅持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事業發展,為強化新污染物治理賦能。推動建設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業等創新主體組建新污染物治理創新聯合體,為新污染物治理打造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在京津冀、粵港澳、長三角、成渝等經濟發展重點區域,布局建設新污染物智慧識別、全程防控、精準阻控、綠色替代等應用場景,通過戰略引領、技術突破和產業實踐的有機融合,構建“源頭創新—技術轉化—產業升級”的完整閉環,建設一批有示范引領作用的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工程,將新污染物治理挑戰轉化為綠色低碳技術突破的機遇和產業升級的動力。
(作者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師范大學未來技術學院院長)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