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部分電池消費稅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調整部分電池產品消費稅政策。
根據公告,將分步對部分電池恢復征收消費稅。自20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減按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9月1日起,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7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按照2%稅率征收消費稅;自2028年4月1日起,按照4%稅率征收消費稅。
業內人士認為,這樣安排既充分考慮了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有利于企業調整生產經營,促進政策平穩實施,又兼顧到光伏行業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后正處于逐步企穩回暖期,所以適當延后對光伏電池恢復征稅。
公告規定,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對鈉離子電池、固態電池、燃料電池及光伏電池中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砷化鎵電池免征消費稅。
責任編輯: 張磊